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二条有效政府采购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专利产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