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省人大财经委和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编写《政府预算解读》及预算知识方面的参考资料,印送省人大代表参阅。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