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第四章 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程序第三十五条有效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文本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表决通过的法规草案整理。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的书面报告、说明等有关材料,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收集整理。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