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非税收入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门、单位收缴;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收缴部门、单位的,由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收缴;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不能直接收缴的,可以委托有关部门、单位收缴。

非税收入收缴部门、单位和受委托部门、单位(以下统称执收单位)未经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收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委托个人收缴非税收入。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