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牛河梁遗址保护条例第十条已修改在牛河梁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建设产生污染环境的项目。对现存污染环境的设施,朝阳市和凌源市、建平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处理措施,限期治理,清除污染源。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