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第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的,报告机关应当按照决议要求的期限,将执行决议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