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法出售、运输、收购无来源证明的废旧电信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