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融)资、土地流转、企业联合等方式发展麻阳柑桔产业,对柑桔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专业经济组织予以扶持;对获得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