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麻阳柑桔品牌发展战略,加强麻阳柑桔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与管理,对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或者被认定为名优品牌的,予以保护和奖励。

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