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应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编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资料后,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