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一条已修改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建筑节能措施。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