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自治机关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有计划地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国家机关或发达地区交流、挂职或任职。

自治机关重视培养、选拔和任用裕固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妇女干部。

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