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小流域开发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对不按规划开发治理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其开发行为。不按合同开发治理或签订合同后满两年不进行开发治理的,应终止合同,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赔偿。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