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根据城市规划,市、县人民政府因储备建设用地需要拆迁城市房屋的,由建设用地储备机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