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口条例/第五章 港口经营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港口经营性业务实行多家经营、公平竞争。港口经营人不得实施垄断行为。禁止任何组织和部门实施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