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