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六条已废止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材料包括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文本和说明。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材料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并同时附送电子文本。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