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二章 协商代表第十六条有效企业应当为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要的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