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第四章 畜禽防疫监督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凡从事饲养、经营畜禽和生产、经营畜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做好畜禽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检疫监测。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防疫检疫的,须缴纳防疫费、检验费。收费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