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第四章 畜禽防疫监督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畜禽防疫工作进行监督。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监测、监督时,可以对畜禽及其产品采样、留验、抽检,对没有检疫证明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补检或者重检,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