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第三章 畜禽和畜禽产品的检疫第十八条已废止异地引进畜禽及精液、胚胎、种蛋,须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经原产地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自治州境内串换或引进的种畜禽,须经当地动物防疫、检疫机构确认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后,方可供生产使用。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