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环保部门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实施监督抽测不得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