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业扶持第十七条有效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鼓励管理、技术等各类专业人才向中小企业流动。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