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国际市场开拓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事项。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