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监督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农业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不得收取费用,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抽查。抽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