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章 种子生产第二十条已废止农作物种子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建立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对种子进行检验,不得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投放市场。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