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第十条已废止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办法,按照国家农业部门的规定执行。选育农作物新品种的命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