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九条有效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根据节能规划和目标,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