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抚顺市节能监察中心(以下称节能监察机构)在市节能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能方面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县(区)节能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