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抚顺市人民政府节能工作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