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公开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