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第三章 价格鉴证的程序和方法第二十五条已废止价格鉴证结论书是委托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确定价格或者损失、征收税费、办理产权登记和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据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结论书,办理案件、进行产权登记、征收税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