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四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农牧民个人自宰自食的动物,逐步实行检疫。动物检疫人员实施检疫,不得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