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公路标志、标线应当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损坏的公路标志,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公路标志。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