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公路绿化应当突出当地植物生态与景观特色,实行带、网、片、点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多效益的具有本省地域特色的绿色长廊。公路绿化植物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