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30年(女25年)以上的农业技术人员,退休后享受原标准工资百分之百退休金。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