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镇建设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村民自建低层住宅,由村民自行组织竣工验收,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派人提供帮助和指导。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