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应当退还所侵占的土地;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