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第四章 边民往来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邻国边民需在我国境内留宿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并在当地公安边防部门登记。留宿人应当向当地公安边防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留宿。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