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区边境地区居住、通行、生产或者从事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