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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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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三十三条

有效

企业应当收集、研究职工对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向职工反馈。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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