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三节 职工代表第二十一条有效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的权利。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