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民族关系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维护自治县境内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