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保障自治县境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提倡各民族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