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保护和管理第四十二条已废止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公共绿地、树木。认建人、认养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