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组织,可根据老年人的自愿和专长,鼓励、支持老年人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