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