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三章 防雷工程和防雷产品第十三条已修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安装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雷装置的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