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已修改

支持资源枯竭城市以发展循环经济带动产业转型,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转移支付力度。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