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农牧民负担管理条例第六条已废止每个农牧业劳动力每年承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两项合计不得超过15天。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可以出劳,也可以以资代劳,但不得强迫农牧民以资代劳。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